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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汽车工业学院“东风零部件•孟少农奖学金”评定暂行办法
发布时间:2019-06-17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       浏览:

第一条 “东风零部件·孟少农奖学金是由东风汽车零部件(集团)有限公司出资设立,旨在弘扬孟少农精神,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营造优良学风,培养知识、能力、素养三位一体的专业人才。为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    

第二条 奖金额度  

奖学金总金额100万元,从2017年起按年拨付,每年20万元,共5年(2017年是第一次试评选,规模控制在16万元)。  

第三条 评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 

奖学金面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、本科生,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  
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。  

(二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品行端正,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。  

(三)学习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勇于进取。研究生参评学年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;本科生参评学年每学期学分绩点均在2.0以上。  

(四)身心健康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。本科生达到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和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要求。  

(五)研究生同一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;本科生同一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。  

(六)研究生有固定收入的学生不参与评选。  

第四条 奖项类别及要求  

“东风零部件·孟少农奖学金”分为:优秀学业奖与励志助学金两个类别。  

(一)优秀学业奖  

优秀学业奖奖励标准为2000/人,全校共50人。除满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还需要参评的研究生学术成就综合排名处于前 10%;需要参评的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以班级、年级或专业(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)排名处于前 10%  

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同学,可以优先考虑。  

(二)励志助学金  

励志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/人,全校共30人。除满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需要从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(或学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)推荐。  

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同学,可以优先考虑。  

第五条 评定程序  

1.学校确定奖项及名额分配,发布评选通知。  

2.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本人撰写的事迹材料一份。申请者填写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孟少农奖学金申请表》,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成绩单、获奖证书等)。    

3.班级民主评议,确定推荐名单。由班主任、辅导员主持召开专题班会,进行民主评议,民主评议需上报会议记录。班级民主评议时要求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学生的2/3,参加评议学生的1/2以上同意后方能推荐。班级出具评议过程的书面材料,将结果在班级公示1天后报送各二级学院、研究生处审批。  

4.各二级学院、研究生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公示3天,公示期满报校学生资助中心。  

(三)校学生资助中心对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期满安排奖金发放。  

(四)发放完毕后,资助中心将相关评审材料、发放明细、表彰文件等相关名单报东风汽车零部件(集团)有限公司备案。  

第六条 相关说明  

(一)奖学金专款专用,及时发放给获奖的学生,因特殊原因当年未完成的奖项资金,累积到下一年总金额统筹发放。  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,将取消学生获奖资格,并追回奖(助)学金全部金额:  

1.政治立场不坚定,有反党、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,参加非法组织者;  

2.违反国家法律规定,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门处罚者;  

3.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;  

4.因主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、中途退学或转学。  

(三)学校在每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奖项的评选,并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(助)学金。  

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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